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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21日公布。意見規定,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未來還會根據各種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等。
由于《意見》明確了個人養老金具有“賬戶唯一,風險自擔,封閉積累,稅收優惠”的基本特點,商業銀行在賬戶托管和投資顧問等方面將具有明顯先發優勢,而繳納上限、稅優力度及金融機構和產品準入則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三大抓手,也是個人養老金體系能否健全的關鍵。
另外,在可選投資方面,《意見》將產品范圍擴展至儲蓄存款、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初衷是“以投代儲”,逐步完善養老金資本運作體系,證監會也表示將制定出臺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配套規則制度,預計將為銀行理財子公司、商業保險機構和基金資管帶來較大機遇。目前,按個稅繳納人數保守估計,個人養老金每年將至少為市場提供7800億元增量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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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面對受疫情影響用戶的燃眉之急,已有多家銀行推出延期還款、征信異議修改等金融支持措施,在延長還款周期方面各家銀行的把控也較為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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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監局日前連發4張警示函,對協同創新基金、千億環球基金、前海君創資產、兆澤利豐投資四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處罰決定。上述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存在未采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部分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材料;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材料;基金募集后未備案;向投資金額低于100萬的非合格投資者募集。
參差不齊的私募管理人中勢必會出現一些違規現象。減少這些亂象可以從兩個角度發力,一是監管政策方面,持續完善針對私募管理人全生命周期的監管政策,減少監管空白區域,避免私募基金管理人違規操作的空間;二是違規處罰方面,提高違規成本,倒逼私募管理人重視合規經營、提升合規經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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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商銀行日前公告,自2022年4月21日起將逐步暫停支付寶提現或轉入網商銀行Ⅱ類賬戶相關業務 ,同時網商銀行Ⅱ類賬戶將僅支持本人綁定銀行賬戶轉入。網商銀行表示,如果商家需將支付寶余額提現,并轉入網商銀行,可以先提現至本人的其他銀行卡,再從該銀行卡轉賬至網商銀行。